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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3日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局(经贸局)、广州开发区经科局,天河软件园、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和商务部等要求,由于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现就开展我市200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09年8月10日
  截止时间:2009年8月28日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上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的具体适用范围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从事上述认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二)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广州市(含所辖区、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五)企业从事认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六)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附件2);
  3.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字以上),提纲见附件2;
  4.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管理章程;
  6.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7.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8.相关资质证书(例如: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IT服务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人力资源能力P-CMM以及其它认证证书);
  9.企业上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以及离岸外包收入表,企业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其中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外汇收入证明(需提供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需提供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70%以上的票据);
  10.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前5位高管简历;
  11.其它佐证材料。如: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客户评价证明等。
  (二)编制要求
  1.材料装订顺序按总目录、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顺序装订。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2.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不装订入册。

五、申报程序
  企业把按要求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以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一并于截止日前提交到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受理窗口。

 六、其他
  (一)各区外经贸部门和示范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积极发动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二)《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认定通知正式发布后,如材料要求与本通知不同,申报企业需按要求调整或补充相关材料。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2年内不再受理。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附件2)、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可在“www.gzboftec.gov.cn-通知”栏目下载。

七、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受理窗口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2楼C1室(地铁3号线华师E出口)
   联系人:张军伟 卢晓敏,电话:020-38029239,E-mail: dellwy@163.com
  (二)咨询电话
   广州市外经贸局(技术与服务贸易处)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2楼
   联系人:谢家强 周木亮,电话:88902831 88902683
   广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曾国兵,电话:83124636
 
   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3.广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
      4.申报材料清单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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