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参保人数、服务范围逐渐增加,保险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而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压力日益加大,商业银行开始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障业务中,开展了一些相关业务实践。但是,从社会养老保障业务整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介入的范围和程度还相对较低,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社保服务外包模式是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具体形式,而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运作的实践中,其风险机制的防御是最关键的一步。所谓风险机制,即在将社保具体业务流程、信息等外包的过程中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实践的过程尤其应该注意防范。尽管如此,中国社保进行服务外包的态势依然是实在必行的潮流。
从统计数据上看,“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10年底,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7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的参保总人数已超过12.5亿人次,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结余22785亿元。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城镇化的推进和劳动力流动市场的发展,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仍面临巨大的挑战。一是社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有限,主要表现为社保服务人员配备不足、服务渠道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团队专业水平相对较低;二是社会保障基金存管相对分散,不仅容易造成账务混乱,还为资金被挪作他用埋下了隐患;三是社保信息管理分散既影响了参保人转移接续,也给数据信息安全埋下了隐患;四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压力较大。
从现实境遇看,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社保基金账户“空账”的现象一度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空账”的产生绝非偶然,乃是由于上述服务能力缺失、基金存管分散、信息管理分散、增值压力四个原因导致的。而最关键的原因在于监管的缺失,正是由于对社保基金账户存在着监管上的“漏洞”,存在无效监管、无人监管、无力监管的困局。这些困局直接导致了权力真空的现状,于是,社保基金账户的“空账”就随之出现。“空账”不仅会导致人们对国家管理社保基金能力的怀疑还会导致人心不稳,产生对国家公信力的质疑。
面对国家社保的现状,如何走出困境将是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此刻,金融服务外包的出现似乎正好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在服务外包领域内,金融业务的服务外包的一个重要的内容。而社保账户管理是完全可以试行服务外包模式的部分。按照服务外包的概念,那些非核心的、基础性的业务或者流程可以外包给专业的公司完成。从而提高企业本身的效率。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来看,其要达到的目的是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来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将社保项目中,那些数据处理、信息整合、资产保值等业务外包出去,将会极大减少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但是,社保既然可以试行服务外包模式。那么,那些机构可以承接社保服务外包业务呢?从国际实践上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是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主要接包方。在中国的国情看,商业银行乃是最佳选择。因为在中国,商业银行具备诸多优势且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其一,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专业服务,使政府部门从繁琐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做好社保业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和监管;其二,可以减少政府公共服务成本和风险,包括降低道德风险,使政府远离金钱以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的机会,促进服务型政府和高效政府建设;其三,利用商业机构现有的人才队伍和服务网络,可以避免社保相关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大量重复配备,大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社会保障专业化服务;其四,可以充分发挥商业机构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资源优势,规范审核、报销、支付等业务流程,防止人为干扰因素,降低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从实践中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于2003年6月与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正式签署托管协议,将资产托管机制正式引入国内养老金管理领域。2007年7月增补中国工商银行为全国社保基金托管银行。国务院于2009年9月1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试点地区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社会服务资源,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这些实践都表明,国家正在积极寻找社保基金管理的新模式。
商业银行依托其独特的优势,有能力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的社保资产保值、信息管理和数据整合的业务。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尤其需要预防在外包业务的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道德风险等问题。只有这样,在不断试行的基础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