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广州开发区经发局、天河软件园、黄花岗科技园,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
根据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规财字〔2012〕9号)(下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资金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金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省政府重点培育的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服务外包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不含深圳)。其中:
(一) 服务外包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
2.近两年在财务、税收、外汇、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4. 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2011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
5. 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50%以上。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 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 具有为政府部门、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4.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为非盈利培训。
(三)服务外包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编制,依法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 性质为非营利性。
二、资金支持内容
(一)对获得2011年度中央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支持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给予配套支持,其中,给予服务外包企业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3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二)支持省政府重点培育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对于省政府授牌的我省重点培育的服务外包企业,每家企业视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对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此项目已享受省财政同类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四)支持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为基地的前期教学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培训设施的购建提供资助,每个基地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五)支持省和市服务外包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的前期筹建工作。每个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支持不超过20万元的前期筹备费用。
(六)公共项目费用。用于开展服务外包推介、调研、制定发展规划、举办论坛及会议、资金审核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支出比例不超过资金总额的3%。
申报项目(不含第(三)点)已享受财政同类支持的(不含中央财政),按实际支出金额扣除相关支持费用后计算。
三、申报材料
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2011年获得国家资金配套支持。
1.《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培训机构若非企业法人,请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广东省重点培育的服务外包企业。
1.《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省政府授牌证书;
3. 企业营业执照。
(三)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支持资金。
1.《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获得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5. 2011年度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凭证复印件;
6. 2011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的业务凭证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资金。
1.《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方案;
3. 基地2012年度人才培训规划;
4. 培训基地与服务外包企业、政府部门等签订的定制培训协议;
5. 省外经贸厅与基地签订的省级培训基地共建协议;
6. 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
7.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8.支持资金使用方案;
9. 已获得的支持资金使用情况。
(五)服务外包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筹建支持资金。
1.《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民政部门同意成立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的批准文件;
3.商会、协会及促进机构筹建经费预算明细情况。
以上材料中的每一页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
企业所报送材料,应编排目录并装订成册,并于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前送达我局(技术与服务贸易处,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12楼1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12年广东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联系人:谢家强
电话:88902831,邮箱:xiejiaqiang@gzboft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