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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营改增”整体减负73.1亿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深圳2013年国税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税收规模达2515.5亿元,同比增长8.4%,位列全国第八。

    据了解,全年税收主要体现出四大特点:一是税收收入总量持续扩大,体现出深圳经济整体回暖。分级次看,中央级税收收入2073.2亿元,增长4.3%;地方级税收收入442.3亿元,增长32.9%。在扣除海关代征税收后,国税直接组织收入完成1676亿元,同比增长18.3%;二是税收收入质量持续提高,体现全市经济与税收协调发展良好。2013年,全市每平方公里创造的国税税收达到1.3亿元,单位土地税收效益位居全国前列。从税负看,扣除海关代征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后,国税税收宏观税负水平约为10%,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税负基本稳定。三是各产业税收持续增长,体现经济政策引领发展效益明显。全市传统产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以及金融业税收均实现增长,增幅分别为8.3%、6.2%和15.6%;转型升级行业税收增长潜力凸显,高新技术税收同比增长11.3%,互联网、生物制药、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五大战略新兴产业共计实现税收232亿元,同比增长11.3%;四是税收减负效应持续显现,体现“营改增”试点政策全面到位。试点一年来,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0万户,96%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实现改征增值税81.5亿元,超过98%的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减负达7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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