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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唤醒沉睡的“救命钱”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为让车祸伤者得到及时抢救,2004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基金在许多地方有名无实,申请难上加难。对此,本报2013年10月16日刊文追问《“救命钱”为何沉睡近10年》。该文见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相关业界的深入思考。


      如何唤醒沉睡的“救命钱”,让“救命钱”在72小时黄金抢救时间内真正发挥作用?近日,记者赶赴江苏,探寻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运作路径。


      购买服务


      让资金“动”起来


      “我们路救基金最大的特点,或者说有效运转的奥秘,就在于服务外包。”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陈玉峰开门见山。据他介绍,2011年初,江苏采取“政府服务外包,专业机构运营”的模式,在省政府设立路救基金协调小组,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作为路救基金的管理人,授权其负责基金的运营、管理和追偿工作。


      说起路救基金服务外包的由来,陈玉峰颇有感慨,国家要求各省设立路救基金,他跑上跑下、协调来协调去,有关这个基金重要性必要性的话反复讲来讲去,可就是没有哪个部门愿意接手。


      基金运作管理不容易,涉及交通事故的更难。陈玉峰的感慨,其实就是路救基金管理运作面临的尴尬,也是造成“救命钱”沉睡的第一大原因。据了解,2009年国家五部门联合颁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其中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救助基金,救助基金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救助基金主管部门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然而,在现实操作中,由于该基金涉及财政、交管、保险、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加之基金管理运作难度大,费时费力还不讨好,因此在很多地方没有哪个部门愿意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政府干不好的,社会又可以干的事,何不放手交给社会呢?”为尽快盘活路救基金,江苏转变观念大胆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让专业的社会机构来打理路救基金,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加强监管。


      “这是一步让三方受益的好棋!”中标管理江苏省路救基金的紫金财产保险公司党委副书记崔瑞华掰着指头细说:最大的受益者是老百姓,江苏三年来一万余人得到救助,避免了因抢救不及时而致残致死;政府部门不用设置专门机构,不用另行招“兵”买“马”,省下一大笔开销,同时交警也不再为处理交通事故而焦头烂额;对保险公司来讲,虽然没有直接经济利润,但企业形象得以提升。


      专业运作


      让垫付“快”起来


      作为“救命钱”,快速垫付无疑是路救基金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现实操作中,一些地方申请救助基金时,普遍感到很困难,申请成功者不足10%。得到批准的案例大都在数月后才兑现,有的甚至需要10个月的时间才能申请成功。申请无门、程序繁琐、审核苛刻……这让不少急需救助的人望而却步。


      在江苏全省范围内,符合申请路救基金条件的,从提出申请到资金垫付,一般在3至5天内就能完成。在一些已经开设“绿色通道”的协作医院,只要是车祸伤者,医院无需押金先行抢救。“雪中送炭”式的快速垫付,在江苏正在成为现实。“这种时效,以前想都不敢想。”对政府部门工作流程了然于胸的崔瑞华有些“洋洋自得”。


      “快速缘于专业化的运作。”崔瑞华介绍,他们借助保险公司的优势,搭建起覆盖全省所有县区的73个申请受理网点,并采取信息化办公、网上流转审批,既方便了当事人申请,又大大降低了审批时限。


记者在南京同仁医院骨科见到了正在这里接受治疗的胡良仁,他是路救基金受助者之一。一天凌晨,胡良仁下夜班后骑车回家被一辆机动车撞倒,身体多处受伤,且伤势严重。肇事者逃逸,胡良仁家人筹集的5000元,与医院抢救费相差甚远。医院与南京路救办公室江宁受理点联系后,一边竭力抢救,一边协助当事人申请救助基金。3天时间不到,4万多元的垫付款到位了。目前,胡良仁身体康复得不错。“要不是及时得到基金帮助,真不敢想象现在是什么样?”胡良仁充满感激。


      既要追求“快”,还得保证“准”。“应垫必垫、绝不乱垫。”为保证基金安全并发挥最大的效益,江苏省路救基金实行全封闭管理,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公司不但从省市县建立起与财政、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的机制,还对所有受理专员进行业务培训与监督检查。同时开通多种监督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每位垫付受助人进行回访。三年多来,江苏路救基金协调小组没有接到一起有关路救基金的投诉案件。


      应追尽追


      让基金“活”起来


      路救基金的本质是垫付,因此依法追偿是保证救助基金得以持续运转的关键。江苏省路救基金的追偿情况如何呢?


      三年来,江苏省路救基金垫付2.3亿,追回3000多万元,还有约15%的垫付款可以追回。从数字看追回比例并不高,这是不是因为基金管理公司没有追偿压力导致?对此,崔瑞华解释道,追回比例不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垫付的准确率高。“应垫必垫、应追尽追”是他们始终坚持的原则,同时他们的追偿工作要接受政府部门的考评,核销无法追回的钱也有着相当严格的条件。


      从追偿情况看,绝大多数有能力偿还的受助人,都会及时主动偿还,有的甚至采取了分期偿还的方式。但确实也有少数受助人有能力偿还却不愿偿还。崔瑞华介绍,他们会尽力追偿,但绝不“恶意追偿”,因为“追偿不择手段,反而会破坏政府的形象”。


      依法追偿,是江苏省路救基金的又一原则。他们与法院、检察院协商,允许第三方参与诉讼,仅在2013年前11个月,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追回的有321件,追回金额900多万元,约占同期追回金额的44%。


      如何实现“应追尽追”,从而保证路救基金的持续健康运转?陈玉峰建议:将恶意占用路救基金拒不偿还垫付款的,纳入征信体系,目前江苏已提上议事日程;公安部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对恶意占用路救基金的涉事事故车进行锁定,不予办理过户、年检等业务;在司法层面,尽快明确路救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以便更好地通过诉讼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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