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官网日前发布的信息称,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企业总体实现减税,同时,其下游企业因抵扣增加也普遍减税。据统计,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比上一年426亿元的规模高出近1000亿元。
据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自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上海率先启动以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特别是在2013年,迈出了局部地区试点到全国试点的关键一步,试点行业继续增加,试点户数大幅增长,试点制度体系日趋完备,改革红利进一步得以释放。主要表现在:
减轻了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使增值税的抵扣机制得以延伸,不仅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被贯通,而且二三产业之间的链条也被打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负,优化了税制。更重要的是,企业经营决策可以少受重复征税的困扰,更多考虑市场需求,有利于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营改增减轻了整个产业链的税负,2012、2013两年共计1800多亿元的减税,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让生产、流通、服务等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分享改革红利。中小企业普遍减税,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了创业。
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值税抵扣机制促进了服务业优化经营模式、加强内部管理、加快设备更新、扩大业务需求、提升议价能力,大大增强了服务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服务业企业户数、经济总量和出口规模都快速增长,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吸引了更多的资源向服务业集聚,服务业占比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6.1%,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非制造业PMI指数连续12个月均高于53.4%,平均为54.7%,比制造业PMI平均值高出4个百分点。此外,营改增在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增加了就业,促进了民生改善。以湖北省为例,2013年湖北省因营改增试点新增就业达24.3万人。
推动了制造业创新发展。营改增直接受益的虽然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产生的“溢出效益”十分显著,推动了制造业的服务外包、主辅分离。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架构,使企业从“橄榄型”转变为“哑铃型”,专注于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为更好地适应税制变化,企业更加注重与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做出适应性转变,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促进了企业管理升级。同时,企业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内部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
增强了出口竞争力。2013年试点企业因出口服务享受退税和免税超过100亿元,使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开始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实现了与国际税制的接轨,使国内服务业企业与国外同行处于更加平等的竞争地位,促进了服务贸易出口,增强了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同时,营改增扩大了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的进项税范围,出口退税力度加大,促进了货物的出口。
据介绍,2014年是营改增的攻坚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