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信用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广东省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广东省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推动广东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文件相继出台。
由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东金融学院等联合发起建立的广东省企业信用联盟主办的“华南信用管理论坛”已连续召开六届。活动得到省、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业界的支持和肯定。
为营造全社会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着力打造“信用广东”。在总结“2011-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和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推荐表彰活动的基础上,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和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推荐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在广东省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型企业和相关组织均可参加。
二、申报条件:
1、具法人资格。在广东注册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依法纳税。近一年未发生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依法建帐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有着稳定良好的客户服务。
4、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国家《合同法》,已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纪录,不拖欠货款。
5、守法经营。经营中无商标侵权、无虚假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6、安全生产。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7、合法用工。企业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依法实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8、承担社会责任。一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三、申报程序:
由企业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协会推荐,或企业自行申报。请在:www.gdmsia.com“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信息平台”了解相关内容和下载《申报表》。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邮回传到gdsoa@vip.163.com。
四、评审和宣传:
(一)评审工作分初审、考核、审定三个阶段进行,结果在“广东省信用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信息平台”、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省级报纸、《广东现代服务》杂志上进行公示和公告。
(二)当选的“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和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信息直接录入“广东省信用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信息平台”统一展示;同时在《广东现代服务》杂志上进行企业宣传展示;并获颁牌匾、证书。
(三)评审结果将报送省厅领导、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
(四)获评的“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和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将参加由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和广东金融学院等主办的第七届(2016)华南信用管理论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级报纸系统深度宣传报道本次活动。
(五)2016年“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和“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将在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编著的《广东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研究报告(2016)》蓝皮书上发布。
(六)2016年“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将根据相关评级指标在所评定的2016年“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中产生,其案例直接作为《广东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研究报告(2016)》蓝皮书案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先生
电 话:020-66814106
传 真:020-66814100 邮箱:gdso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广东软件大厦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