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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表彰广东省现代服务业 “示范企业”和“示范品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为落实党中央赋予广东“两个率先”的使命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培育发展新的动力,释放发展活力,拓展发展空间的要求。广东服务业增长迅速,服务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有力地支撑了广东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国家发改委明确支持广东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希望广东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标杆引领。为有效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培育知名服务品牌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发展壮大。经研究,我会联合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在全省开展推荐表彰广东省现代服务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品牌”的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1)交通运输、物流和邮政业;(2)信息、计算机和软件业;(3)生活保障(医疗保健、养老产业、批发零售业);(4)旅游、酒店和餐饮业;(5)金融、证券、保险业;(6)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7)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外包工程、造价、咨询、招标);(8)文化创意、教育、体育和娱乐业;(9)电子商务行业;(10)生产型服务业(设计、科技研发、服务制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在我省注册登记1年以上,依法纳税的相关法人单位。有鲜明的现代服务业特色,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企业管理明晰,制度完善,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服务考核办法科学有效,服务质量优异,服务对象的投诉率较低。

3、企业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处于健康成长阶段。

4、劳资关系和谐,无拖欠工资现象,无偷税漏税行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行业协会的倡议参与公益慈善,回报社会。

5、企业重视品牌建设,有完整的品牌战略和实施计划,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品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由企业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协会推荐,或企业自行申报。《申报表》请于8月31日前一式二份报送项目办公室,也可将《申报表》传真或电邮至项目办公室。

四、评审、表彰与宣传

(一)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由政府部门、高校专家、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分初审、考核、审定三个阶段进行。评审结果在省级报纸、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官网、《广东现代服务》杂志上进行公示和表彰。

(二)获评“示范企业”和“品牌企业”的企业成功经验编辑出版《服务强省,品牌强省—广东省现代服务业示范企业、示范品牌案例汇编》丛书。

(三)我会和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联合编著《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报告》蓝皮书,将录入示范企业、示范品牌企业的经典案例。(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

(四)获评“示范企业”和“示范品牌”将在“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峰论坛”上由相关领导为之颁发牌匾、证书。评审结果和优秀案例将报送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

(五)获评“示范企业”和“示范品牌”的企业,将优先推荐成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重点联系企业”,密切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互动交流和政策支持。

(六)获评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品牌”成为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员,在《广东现代服务》杂志上进行全面宣传展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广东软件大厦2楼202室

联系人:戴小姐

电话:020-66814155    

传真:020-66814100  

邮箱:gdsoa@vip.163.com

网址:www.gdsoa.org


附件:1.广东省现代服务业“示范企业”申报表

         2.广东省现代服务业“示范品牌”申报表


广东省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

2016年7月30日

本文链接:http://gdsoa.cn/Article/20160803/12215.html 点击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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