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因机构改革带来的“社保入税”话题,中国政府明确表示改革进程中“不增加企业成本”。
近期以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政府明确的“不增加企业成本”已变成了“明显降低企业负担”。特别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指出,在当前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无论如何不能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和市场预期。
根据李克强总理在9月19日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表态,目前来看,这一应对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中二个是底线: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第三,则是坚决落实已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制定“明显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并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社保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按规定,如果全员全额缴纳,则对企业利润和员工收入会带来直接影响。
历史问题如何看
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多方采访看,一些企业人士对于明年实施的征管改革并不特别在意,较为担忧的则是“历史欠费问题”。
某地开发区一位企业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方面,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财务等进行了会商,寻找相对可行的减负办法;另一方面,也与税务和人社等部门进行了咨询,将可能带来的影响汇报给了开发区。”
诸多现实案例显示出企业层面对“历史欠费问题”的担忧。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最低工资额”作为缴纳基准的惯例;二是有一些参保单位刻意隐瞒工资收入和职工数量,刻意降低缴费基数。但这本身是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诚实缴费的企业和参保人而言,也存在极大的不公平。
多位法律人士在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探讨时建议,“可由’两高’出台专门的解释,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明确过去问题的司法处理意见。”
“特别是,从社保等类似问题出发,区分企业家在特定时期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一般性违法行为,与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的区别。”江苏省政协委员、一级律师董运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来自学界的建议主要集中在降低费率。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认为,中国应切实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当前企业缴费19%~20%,个人缴费8%,总负担较高。从世界范围看,目前德国、日本等老龄化严重的国家,不再提高社会保险的缴费率,转而通过将增值税、消费税等收入用于弥补养老保险基金。
合理减免社保费
9月19日下午,有江苏省税务系统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议可按税费贡献率来计算减免(返还)社保费,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一个思路。
受访的多名税务人士认为,衡量多方面影响,这一方法较为稳妥,在有效推动改革进程中,可确保企业负担不增加。
首先,通过公式:企业向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缴纳或上缴的各种税、费、基金等总和/营业(销售)收入,再乘以100%,这得到企业的社会(税费)贡献率,这是衡量企业对国家、社会和员工的贡献大小。
其次,税务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可按行业计算出全国或区域的企业社会平均税费贡献率。对税务部门来说,这是目前唯一有条件计算这一数据的,并且,测算发现,社会平均税费贡献率一般不超过10%。同时,对小微企业、个体户等私营业者,则按小规模纳税人,计为5%的平均社会贡献率。
“通过大数据分析测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平均税负率在4.8%左右,增加社保等达到5%。”有参与讨论的税务系统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如此一来,减免(返还)社保费=应缴(已缴)社保费×(税费贡献率-社会平均税费贡献率)。
这一具体操作的方式有几个优点:即保持社保政策的一贯性;不搞一刀切,具有精准靶向性的解决企业负担;已有类似的税收优惠政策,具备可执行性、操作性。缺点则在于,减免或返还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时社保征收有关法律法规要修改。
有税务系统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作为贯彻国务院精神,确保平稳过渡,建议税务部门只对2019年1月1日以后的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