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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清远实验场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一、采购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GZ00ZC98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清远实验场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概况: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火灾防护产品检测业务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已获消防产品CCC指定实验室授权,急需扩大检测产能,现有实验室场地无法满足下一步工作需求,综合考虑产业聚集、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现拟用单一采购来源租赁试验场地来应对业务增长,租赁期为 6 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试验场地需求: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广东质检院、英文简称GQI),成立于1983年9月,又名国家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法定第三方专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的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体系组织(IECEE)认可的国际CB实验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级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是广东、海南、陕西、新疆和山东等省(区)高级人民法院注册认可的司法委托质量鉴定机构。

广东质检院目前拥有10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其中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于2010年5月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复筹建,2014年7月顺利通过原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验收。

国家消防质检中心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国家认监委2018年12月5日发布的《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2018年第44号)、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19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增加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分包实验室的公告》(应急消评公﹝2019﹞3号),我院成为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验室,获授权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CNCA-C18-02:2014)中的防火涂料、防火窗、防火门、消防排烟风机、防火排烟阀门等五种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验工作。

鉴于我院已获得消防产品CCC指定实验室授权,急需扩大检测产能,而现有实验室场地无法满足下一步工作需求。根据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消防产品检验设备的实际情况,我院急需单层大空间高垮结构的20000㎡左右的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试验场地。试验场地包括4个试验车间(长×宽不小于:64m×22m)、2个样品仓库(长×宽不小于:85m×22m)和1个样品养护车间(长×宽不小于:22m×11m),以及10000㎡的空地。

试验场地应产权清晰,各种证明材料齐全,并能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实验室改造、环境评价等事项。试验场地应独门独院,便于管理,并配有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若能配套饭堂、宿舍、体育设施尤佳。试验场地应满足开展检验工作的供电要求,供电线路的供电能力不小于2250 kW,并需配两路不同供电所提供的电源。试验场地应满足开展检验工作的燃气需求,配套的燃气供应设备燃气供应量不少于1000kg/h。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近年来,广东质检院火灾防护产品检测业务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8年12月已取得火灾防护产品3C检测授权,相关的认证检测业务量大大增加。现有的试验场地面积均不能满足需求。为了应对未来的火灾防护产品CCC检测业务,需要约20000㎡的试验场地来应对业务增长。

自2018年5月30日起,我院相关人员走访了广州萝岗、增城、佛山以及清远,历时7个多月,实地考察了21个试验场地,并与相关业主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

综合考虑产业聚集、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的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最符合消防检测实验室的要求:地处省道S269和省道S114交汇处,交通物流便利,试验车间为通畅的厂房,层高大于7米,厂房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空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供电功率大于2250千瓦,满足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该试验场地产权清晰,各种证明材料齐全,并能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实验室改造、环境评价等事项。试验场地周边生活配套设施成熟,配备有住宿公寓、饭堂及网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便于员工工作和生活;试验场地场地格局合理,独门独院,便于管理,安全实用。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租赁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作为广东质检院的试验场地。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侧清三公路1号。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陆珩   工作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

意见: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项目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清远实验场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经过论证认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已获得消防产品CCC指定实验室授权,急需扩大检测产能,而现有实验室场地无法满足下一工作需求。需租赁试验场地。综合各方面因素和条件要求,提出如下建议:由于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交通物流便利,且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等情况均符合采购方所需试验场地及相关配套条件的要求,故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以尽快完成该项目的采购工作,尽早投入使用。

2.专家2姓名:彭成洪   工作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职称:教授

意见: 火灾防护产品检测业务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供电、面积、交通等),经业主方的考察,唯有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能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3.专家3姓名:蔡淑玲   工作单位: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国家消防质检中心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获得消防产品CCC指定实验室授权,为了应对未来的火灾防护产品CCC检测业务,需约20000㎡的试验场地。

现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交通物流便利,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等均满足采购人对场地及相关配套的要求,故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经论证,由于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交通物流便利,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等情况均符合采购方所需试验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要求,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女士,吴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116,020-87651688-11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0-3567122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
联系人:毕先生联系电话:020-35671227
传真:020-89232876邮编:51067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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