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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57-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6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回执;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以上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2提供承诺函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3提供承诺函原件);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即2018年12月—2019年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以上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

    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04日 至 2019年03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2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

十、开标时间:20190322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04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3-21811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3-41816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
联系人:黄建华联系电话:0753-2181198
传真:0753-2181948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五华县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南
联系人:曾奕萍联系电话:0753-4181698
传真:020-4181606邮编:514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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