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
两部门同日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两份清单均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一系列领域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同时,将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同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目录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