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智能审判执行辅助平台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8-146019-0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审判执行辅助平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5,98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判执行辅助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8月12日起至2019年08月16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达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报名备案:
2.1 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等信息;
2.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4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2.6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1.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8 月12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8 月20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8 月20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1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 联系电话:0754-872699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893305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7269978 |
传真:0754-87269979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3号 |
联系人:林新颜 | 联系电话:0754-88933052 |
传真:0754-88933200 | 邮编:51504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判执行辅助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人: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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