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9-2025)》(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重大事项。其中,《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东莞市通过跨境电商实现的交易量年递增不低于20%,纳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口总量达千亿元规模。
到2025年,功能型和产业型跨境电商园区各约10家
《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东莞市将发展成为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完善、要素充分集聚、生态环境友好、供应链高度发达、市场主体丰富多元、融入全球市场体系、走在全国跨境电商发展前列的重要城市。在行业规模方面,到2025年,通过跨境电商实现的交易量年递增不低于20%,纳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口总量达千亿元人民币规模;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超过千家,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企业超过万家,跨境电商覆盖东莞50%制造行业。在园区集聚方面,功能型跨境电商园区达10家左右;产业型跨境电商园区不少于10家。在境外拓展方面,跨境电商海外仓、境外品牌推广中心、境外合作园区超过50个;跨境电商进出口合作国家和地区超过50个;通过各种物流方式,莞货销售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超过50个。在行业人才方面,跨境电商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培训各类跨境电商人才超5万人。
36项具体任务提升东莞市跨境电商的发展水平
《发展规划》将整个规划期分成两阶段,第一阶段为发展期(2019年—2021年),第二阶段为成长期(2022年—2025年)。
其中,第一阶段到2021年,围绕东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人文环境、机制创新、支撑体系、产业链整合以及跨境电商服务业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优质完成试点目标,形成通关便利、适应东莞市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跨境电商较成熟的生态环境。功能型跨境电商园区达8个以上,产业型跨境电商园区达5个以上。梳理东莞十大产业,找到符合产业特点的跨境电商模式,形成制造业和电子商务融合的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企业超过5000家,跨境电商规模超过500亿人民币。
第二阶段到2025年,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的持续创新,东莞跨境电商集约化、标准化和国际化运作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实现规划总目标。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形成成熟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实现持续优化的跨境电商生态环境。10个具备实时便利通关的功能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个特色产业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积极打造世界级的优质产品供应链,东莞制造、莞货精品成为全世界跨境电商热销产品,形成1000亿级的跨境电商交易市场,集聚超过1万家规模的跨境电商市场主体;集聚超过1000家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
《发展规划》通过综试区建设、大湾区及“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协同发展、跨境电商市场服务管理系统、跨境电商企业应用服务体系、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跨境电商模式与服务业态创新等六大方面共36项具体任务,全方位提出了东莞市跨境电商的发展措施。
东莞为何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改革开放40年来,东莞市从一个农业大县发展成为制造业大市。随着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越趋复杂,国内经济发展到新的阶段,能源、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对于以制造业为本的东莞市需要通过夯实政策支撑、狠抓增量优化、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体制保障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通过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成为东莞市经济增量优化和存量提升战略的纽带。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推动跨境电商服务业集聚,打造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尤其浙江、福建、上海、江苏等省市,我省的广州、深圳等市,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东莞的跨境电商产业已处于前有标兵、后有追兵、蓄势待发、不得不发境地。在复杂的新经济环境下,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如何保持东莞市的竞争优势,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从更高的站位和层面来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更好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建成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同时作为全国22个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之一,需要抓住先行先试的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
《发展规划》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市电子商务网络经营主体达5.7万户,电子商务交易额4801亿元,从业人员约25万人。其中,跨境电商企业约3500家,从业人员5万人,约7000家制造企业涉及跨境电商业务。2018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370.1亿元,同比增长133%;东莞邮政共发出国际邮政小包7651万件,日均24.6万件。
3年安排1亿元资金,扶持跨境电商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划未来3年共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每年约3000万元)扶持东莞市跨境电商发展。
《管理办法》提出,支持东莞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对于企业新入驻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当年该企业纳入统计的外贸实际经营规模在100万美元的,对当年新入驻企业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服务费等予以50%资助,每家企业累计资助额不超过10万人民币。
《管理办法》还提出扶持领军企业,新引进跨境电商大型企业年度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经营规模首次超过1亿美元、5亿美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进口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进口1美元补贴1.5分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企业建设海外市场拓展中心。企业自建海外仓,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资助100万元。企业租赁海外仓,符合条件的按租赁费用25%予以资助,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每个项目累计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管理办法》提出推动集聚园区建设,园区企业纳入统计的年度跨境电商经营规模达到5亿美元以上、增速不低于全市外贸进出口平均增速且经认定为功能型园区的,按跨境电商经营规模每1亿美元奖励50万元的标准,对园区主办方予以奖励,每个园区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园区入驻有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75%以上,园内企业年度进出口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经认定为产业型园区的,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租售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对园区主办方予以奖励,每个园区奖励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