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惠州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吉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惠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
会议指出,该十条措施主要从帮企暖企行动、支持应急物资生产、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加强招工招聘服务、减轻税费负担、金融纾困服务、减轻租金负担、进出口支持等方面着手,缓解或解决企业的困难。
在支持应急物资生产方面,对在应急防治药品、诊断设备以及防控物资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经市科技局认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
在减轻租金负担方面,对承租市、县(区)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在疫情期间免收两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三、四、五个月租金。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围绕当前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提出管用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振企业信心。特别是要积极推进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各大企业恢复生产,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全力推动企业尽快达产,促进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南方日报记者 周欢 通讯员 府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