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进一步便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和鼓励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 年第82号(公布货物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64 号(公布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适用货物通关无纸化有关事项),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
二、进一步简化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申领所需材料
为方便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对于内容较多、文本较大的进出口合同,企业可只上传合同关键页,即涉及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信息的成交双方、交易商品、数量、单价、金额、结算、运输等内容。
三、进一步优化电子钥匙申领和更新流程
鼓励企业通过“进出口企业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申请注册与更新系统”(http://careg.ec.corn.cn ) ,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无论证书是否过期)。企业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的具体操作指南可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网站(http: //www.licence.org.cn)查询。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