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综合审判楼档案室加固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4-146066-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综合审判楼档案室加固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59,387.5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复印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无任职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为确保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的人员,且不存在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及不存在同时登记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招标采购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应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5 月08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和顺花园一栋三梯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5 月20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和顺花园一栋三梯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5 月20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区和顺花园一栋三梯4楼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 | 联系电话:0660-38099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辛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6157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东路和顺下村农属住宅楼一栋一梯304号房 |
联系人:黄海生 | 联系电话:0660-3809999 |
传真:0660-3809999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腾飞路二号 |
联系人:陈慧丹 | 联系电话:0660-3361571 |
传真:0660-3364812 | 邮编:5166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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