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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安防监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安防监控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4-14809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安防监控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安防监控系统,人民币800000元。

(二)  采购项目品目: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拟采购1套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安防监控系统。

(四)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五)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  提供有效期内《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投标人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一)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3房之一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0759-3130991-607。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15日 至 2020年05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3房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5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3房之一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0605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3房之一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文女士联系电话:0759-3130991-6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9-396078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3房之一
联系人:梁旷怡联系电话:0759-3130991
传真:0759-3130901邮编:524000
(三)采购人: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坡头区麻贯路11号
联系人:庞建军联系电话:0759-3960780
传真:0759-3960700邮编:52407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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