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入会 | 登录会员

欢迎光临广东省数字贸易与服务公共服务平台!今天是: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信息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档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7日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档案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8093-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档案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11,750.0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完成260万页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将数字化成品挂接到档案管理系统中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5 月18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2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05 28 15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05 28 15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8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小姐联系电话:0759-23000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枫 联系电话:0759-217008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人:张定宇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传真:0757-86368680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荷花东路11号
联系人:杨枫联系电话:0759-2170087
传真:0759-2170013邮编:52401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文链接:http://gdsoa.cn/Article/20200517/25690.html 点击复制链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