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州市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46121-0012
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6,800
最高限价(如有):1466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州市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改造项目(重招)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内容
项目性质
完工期
付款方式
连州市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改造项目(重招)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部分设备进场经监理阶段验收合格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的40%.
4. 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的40%前,供应商需将合同价款5%质保金划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5. 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获取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此表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加盖公章办理。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小市支行
账号:44050176030300000152
(4)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BJJZCGQY2020016-CZ磋商保证金”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城南开发区
联系方式:0763-661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联系方式:020-83517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0763-3392292
附件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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