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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咨询服务(2020年)项目(GPCGD203256FG057F)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项目概况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咨询服务(2020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7 2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256001-0053

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咨询服务(2020年)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咨询服务(2020年)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子包

序号

立项管理形式

对应省一级预算单位

审批制项目(含相应单位的涉密项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参事室(文史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地质局、省福彩中心、省港澳办、省供销合作联社、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科协、省林业局、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委网信办、省医保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中医药局、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民族宗教委、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画院、省委政法委、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档案馆、省委党校、省委台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政研室、省府办公厅、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税务局、省能源局、省国家安全厅、省知识产权局、全省法院系统、全省检察院系统、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

省文联

审批制项目(含相应单位的涉密项目)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省残联、省地方志、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广电局、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药监局、省应急厅、省政协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广铁中院、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省代建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冶金产品质检中心、民革省委、民盟省委、民建省委、民进省委、农工党省委、致公党省委、九三学社省委、台盟省委、省作协、省侨联、省红十字会、省地震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广东警官学院、省计生协会、省体彩中心、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

备案制项目

同子包一

备案制项目

同子包二

本项目分为四个子包,子包间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6  30 日至 2020 7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7 20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

   联系方式:020-83134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20-6279165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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