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提供采购人安全移动办公系统升级服务。
(2)提供的数字证书必须符合国家密码局《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国密局发[2009]7号文的技术规定)。
(3)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必须为《广东省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和电子印章服务机构目录》中指定的机构。
(4)提供符合移动办公使用的通信服务。
(5)服务期限:24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与2016年以来建设内容具有强关联性,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
(一)确保服务的整体性和延续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于2016年承建,2018年进行升级改造,多年来使用情况稳定且能够满足需求。为保持服务的整体性及延续性,此次服务在不改变系统架构及办公人员的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对原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优化。
(二)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号)》等文件要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需要采用符合国密算法的硬件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认证。目前只有中国电信的“天翼U盾安全办公技术方案”实现了将数字证书写入通信运营商手机卡,并且该应用所采用的“NFC国密专用卡”从芯片、UIM卡及天翼U盾系统均通过了国密认证,同时中国电信的天翼U盾系统提供单位也具备《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三)掌握服务现状和背景情况。相关服务范围涉及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各个系统,需要充分了解各部门业务系统及基础设施现状。
就本次采购而言,同时符合上述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减少重复投资并保证系统升级的平滑过渡,拟采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香华路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7 月 02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08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83号
联系电话:0756-261099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时代华启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1760(集中办公区)
联系电话:0756-22115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时代华启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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