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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7 28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48016-0014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0%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7  17 日至 2020 7 2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7  28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7  28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7)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6-265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学

   电话:1375004314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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