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48061-003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标的名称
中选家数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01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人员采购
1家
500000
1 年
02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2家
1300000
1 年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02包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方式:现售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02包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5号
联系方式:0752-218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附件
发布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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