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顺德区大良顺翔路20号二层之五(201室)(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0-146030-0161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84,400
最高限价(如有):29844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加工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内任连续3个月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顺德区大良顺翔路20号二层之五(201室)(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顺德区大良顺翔路20号二层之五(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良凤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22663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滘社区居民委员会顺翔路20号二层之五
联系方式:0757-22330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话:18022208946
附件
发布人: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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