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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基本实验条件建设(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项目概况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基本实验条件建设(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1 0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156027-0232

项目名称: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基本实验条件建设(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实验室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 font-size: 14pt;">

(1) 项目编号:CLZ0120MM00ZC97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实验室设备

1批

760000.00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自17年招生,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目前面临专业实验课的开出,同时又面临学位授予权评估时期,所以急需采购相应的实验仪器以满足教学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与光伏系统应用、光伏生产制造相关仪器设备


4、其他:广东省财政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连续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0  22 日至 2020 10 2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1  02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1  02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查找本项目后点击“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官渡二路139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8-2923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2008、2009/2010房之二

   联系方式:0668-220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668-2200891-90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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