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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0年度“本科实验教学保障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物理系、化学系)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项目概况
  汕头大学2020年度“本科实验教学保障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物理系、化学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03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56010-0982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2020年度“本科实验教学保障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物理系、化学系)

预算金额:1,603,200

最高限价(如有):1603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物理系本科实验教学提升保障设备;包组2:化学系本科实验教学提升保障设备

2、标的数量:包组1:1批;包组2: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包组号、包组名称、数量及最高限价:

①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需求

包组1

物理系本科实验教学提升保障设备

1批

80.32万元

本包组采购1批物理系本科实验教学提升保障设备,核心产品为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综合实验平台。

包组2

化学系本科实验教学提升保障设备

1批

80万元

本包组采购1批化学系本科实验教学提升保障设备,核心产品为金相显微镜数码互动教学系统。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③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③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24:00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13 日至 2020 11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建议采用电汇或微信支付)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邮箱:gdgh_zb@163.com)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03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2.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标人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h_z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账户信息及微信二维码详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

3.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大学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联系方式:0754-86502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3762511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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