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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建设,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建设,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01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48075-0073,440000-202011-148076-0027,440000-202011-148077-0028

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建设,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0,000

最高限价(如有):383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建设,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yxzbcj2020114495     采购表编号:\

3.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系统及服务内容调试,服务期自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起,服务周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函格式提供)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按响应函格式提供)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公司内部相关授权制度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供应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参与投标操作。

3.7供应商在采购代理处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1  20 日至 2020 11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01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  01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参与投标形式和具体操作:

1.1平台注册:本次采购标活动采用网上参与投标形式,对于首次参与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1.2系统参与投标: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1.3缴纳保证金:供应商网上参与投标完成“我要投标”成功后,按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提供银行账号缴纳磋商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点击“子账号申请”—企业进入子账号申请列表页面—申请子账号。咨询电话:0760-89817351/89817287。

1.4投标签到: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5万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2号,中山市东区兴文路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小榄镇九洲基裕洲路61号

   联系方式:0760-88883671,0760-88868879,0760-2283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联系方式:0760-861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8612188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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