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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惠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环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项目概况
  惠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环境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012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4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97019009-0026

项目名称:惠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环境改造

预算金额:2,720,000

最高限价(如有):27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环境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入选家数

交货期

入选家数

惠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环境改造项目

1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

 

对惠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环境改造面积约590㎡,核心区域面积约450㎡。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近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最近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4 日至 2020 11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012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4 14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012房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yuanshengzb.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3.报名注意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近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最近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格声明函(声明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资格声明函(声明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a记录失信被执行人;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d“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信息截图打印页。(截图加盖公章)

⑦《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凡资料不全或供应商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及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沿江路5号小区11楼

   联系方式:0752-2846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012房

   联系方式:020-61368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建昌

   电话:1363234385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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