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平台升级优化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提供采购单位安全移动办公系统平台升级优化服务。
(2)提供的数字证书必须符合国家密码局《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国密局发[2009]7号文的技术规定)。
(3)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必须采用《广东省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和电子印章服务机构目录》中指定的机构。
(4)提供符合移动办公使用的通信服务。
(5)服务期限:24个月。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4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与2016年以来建设内容具有强关联性,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
(一)确保服务的整体性和延续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于2016年承建(一期),2018年进行升级改造(二期),多年来使用情况稳定且能够满足需求。为保持服务的整体性及延续性,此次(三期)服务在不改变原有系统架构及办公人员的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对原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升级优化。
(二)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的总体要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需要采用符合国密算法的硬件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认证。目前只有中国电信的“天翼U盾安全办公技术方案”实现了将数字证书写入通信运营商手机卡,并且该应用所采用的“NFC国密专用卡”从芯片、UIM卡及天翼U盾系统均通过了国密认证,同时中国电信的天翼U盾系统提供单位也具备《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三)掌握服务现状和背景情况。相关服务范围涉及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的各个系统,需要充分了解各部门业务系统及基础设施现状。
就本次采购而言,同时符合上述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减少重复投资并保证系统升级优化的平滑过渡,拟采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香华路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本项目组织5位专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论证意见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匹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电话:0756-26135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603
联系电话:0756-889170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