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入会 | 登录会员

欢迎光临广东省数字贸易与服务公共服务平台!今天是: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信息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GPCGD202146FG127J)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项目概况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且从本公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46079-0053

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6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三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江海区人民法院大楼的物业管理。

(2)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限内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2.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

(1)物业名称: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2)使用单位:江海区人民法院

(3)座落位置:江门市东海路237号

(4)机关大院占地面积约15351平方米,

(5)费用预算:人民币388万元/年,三年合同总预算为人民币1164万元(后面2年的费用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预算为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size:14.0pt;">本项目不接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2  7 日至 2020 12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77号

   联系方式:0750-355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岳健

   电话:020-6279164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7日

ign="left">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文链接:http://gdsoa.cn/Article/20201207/33158.html 点击复制链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