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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附小园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EPC总承包(0809-2041GDC23B23)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项目概况
  华师附小园区改造工程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21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56061-0043

项目名称:华师附小园区改造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7,8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华师附小园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本项目改造内容为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园区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总面积为2500m²,招标控制价为3,967,800.00元,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内,拟设计及建设内容包括东边绿化广场、假山喷池、钢制楼梯、走廊、升旗台、心理活动区、廊道区、雨水二次使用系统、绿化区改造和工程管理工作等,最终完成整个项目的移交和验收,以及提供项目质保服务。

2)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移交及验收合格。

3)供应商要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本项目预算包含设计费:23500元 ,施工费:3944300元。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移交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报价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 2019年年度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仿宋;">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e.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5)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报价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3、报价供应商(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报价供应商(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6、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由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函》中自行承诺)

8、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由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函》中自行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由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函》中自行承诺)

8、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n style="font-family:仿宋;">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一),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报价。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将被拒绝。

(2)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其余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且满足要求。

(4)联合体参与时,除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报价供应商”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9 日至 2020 12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http:// gdhualun.com.cn/

方式: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21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  21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85215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3172166-8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9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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