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在对外贸易领域的表现形式,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高端载体、关键抓手和重要领域。在参与全球贸易过程中,发展数字贸易有利于带动国内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标准提升,助力形成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
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仍面临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新兴业态发展潜力有待释放等问题,必须系统部署精准施策,瞄准制约数字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真正把数字贸易培育成为带动支撑数字化转型、引领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有力引擎
下一步,要强化数字贸易顶层设计,完善数字贸易制度供给;扩大跨境电商新业态,培育数字贸易新动能;深化自贸试验区试点,扩大制度型开放成果;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贸易话语权
当前,数字化、智能化已成为最重要的时代特征,数字贸易作为国际贸易发展新热点、国际经贸规则竞争新前沿、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高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高端载体、关键抓手和重要领域。展望未来,伴随数字贸易发展迎来利好,数字贸易多元业态将形成数字经济新的增长点,激活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发展新动能,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下一步,要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应系统部署、精准施策,强化数字贸易顶层设计,扩大跨境电商新业态,扩大制度型开放成果,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真正将数字贸易培育成为对外贸易的强力引擎。
一、数字贸易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国际竞争新赛道
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在对外贸易领域的表现形式,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高端载体、关键抓手和重要领域。在参与全球贸易过程中,发展数字贸易有利于带动国内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标准提升,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具有一定规模效应、高质量的数商生态,助力形成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为此,数字贸易在国家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战略定位不断提升,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将拓展数字贸易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再到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数字贸易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发展数字贸易的战略性、重要性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一)数字贸易正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发展新热点
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贸易蓬勃兴起,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的新增长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球跨境数据流动规模增长120.6%,数字服务贸易规模增长36.9%,均高于同期的全球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增速。2022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达3.8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9%,占全球服务贸易的53.7%;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额为4.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4%,占全球服务出口比重达57.1%。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正成为世界各国把握数字时代机遇和应对经济形势不确定性的“金钥匙”。
(二)数字贸易正成为国际经贸规则竞争新前沿
目前,数字贸易正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重点与焦点,全球超过120个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包含数字贸易规则,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显著加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相关规则已从贸易便利化议题向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由贸易体系升级。主要发达经济体积极引领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制定,如美国试图强化全球主导权,主张信息自由开放性,强调知识产权;欧盟则注重加强立法和加强治理,强调数据隐私和保护。印度、东盟等发展中经济体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经济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面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新趋势和新问题,我国亟须采取新的政策举措,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引领全面深化改革,以数字化转型激活创新发展动能,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提高在数字贸易领域的话语权。
(三)数字贸易正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数字贸易已成为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支撑我国贸易强国建设的“三大支柱”之一。海关总署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为2.38万亿元,增长15.6%。据商务部数据,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为3727.1亿美元,同比增长3.4%。
同时,数字贸易对于吸收外资、拉动就业、驱动创新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现。
在吸收外资方面,数字技术贸易等领域利用外资规模持续提升。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134亿元,带动全年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4233亿元。在创造就业方面,跨境电商不仅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也为大众创业特别是青年群体创造了更多机遇。据劳动经济学会调研数据,2023年,跨境电商出口增长2979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80万人,较上年增加约100万人。在创新驱动方面,数字化运营已经成为跨境贸易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据共研产业咨询数据,目前我国跨境商家数字化运营渗透率已达63.9%。
(四)数字贸易正成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高地
当前,以数字贸易等领域为突破口,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已累计部署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向全国复制推广302项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制度型开放提前进行压力测试,成为促进我国数字贸易开放发展、制度型开放的“排头兵”“领头雁”。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由2013年的190条缩减至2022年的27条,在推动全球数字贸易便利化、引进数字贸易高端研发机构、畅通技术跨境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先后设立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3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搭建宽领域、多层次的创新平台;设立了12个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在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和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等领域加快形成更多制度型开放成果。
二、数字贸易将迎来黄金机遇期
新的历史时期,数字化将成为更加显著的时代特征,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规模稳步发展壮大。一方面,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将催生跨境数据流动、数商企业生态等崭新动能。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将驱动贸易对象、贸易方式和贸易场景等数字化转型,激活外贸新兴业态,优化数字基础设施海外布局,我国数字贸易将迎来黄金机遇期。据商务部预测,到2025年,我国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以数字贸易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进出口占比将达10%。
(一)跨境数据流动正成为贸易新标的
作为开展数字贸易的前提条件,跨境数据流动正成为世界经济流动的新要素,跨国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需求不断增加。
从全球看,数据跨境流动的规模和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加速催生基于数据价值的全新产业链。据上海数据交易所预测,到2025年全球数据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445亿美元,2025年后市场规模将会稳定增长;到2030年全球数据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011亿美元。据麦肯锡预测,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预计到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将达175 ZB,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望达到11万亿美元。从国内看,我国将是全球数据量最大、数据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预测,到2025年中国数据跨境流动量约占全球的27.8%,位居全球数据圈之首。据国际数据公司测算,到2025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达48.6ZB,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年均1.5至1.8个百分点。未来,中国数据交易市场将保持较高速增长,到2030年有望达到5155.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3%。
(二)数字产品贸易焕发更大活力
数字文化贸易日益成为文化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的新引擎,数字文化产品海外市场优势进一步巩固。
在数字游戏方面,伴随全球移动游戏市场规模整体出现增长回暖态势,我国游戏企业出海将面临更多机遇。机构预测,到2025年,我国移动游戏出海收入可达328.9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20%。在数字影视方面,更多原创影视内容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引发观剧和讨论热潮,华语内容在海外将更受欢迎。据视频平台爱奇艺预测,在线视频海外市场份额将快速提升,特别是在东南亚地区,到2025年将上升至38%。在网络文学方面,网文出海将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出海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传播半径不断延伸、覆盖范围持续扩展。机构预测,我国网络文学IP全版权运营市场规模将持续壮大,预计在2025年将突破3000亿元。
(三)数字技术贸易释放更强动能
伴随5G、AI、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技术对于贸易结构将产生深刻影响。
在信息通信技术方面,以软件、集成电路、电商平台、云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贸易将快速发展。以集成电路为例,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预测,到2025年,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额将达到1240亿美元新高。我国高技术产业保持对全球市场吸引力,据《“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占比将提升到30%。其中,云计算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25年我国云计算整体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在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方面,以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占比有望保持稳步提升态势。世界贸易组织预测,到2030年,数字技术将促使全球贸易增速每年提升1.8到2个百分点。以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将保持快速增长。根据《“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额将达到433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将达8%左右。在进出口商品方面,以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代表的优质消费品进出口需求旺盛,以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为代表的工业品进口将进一步扩大。以智能机器人为例,据测算,到2025年,全球智能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将增长到230亿美元。
(四)数字服务贸易激活更多场景
据有关专家测算,数字化服务贸易将大幅提升我国企业生产性服务出口规模及占比,并有望激活进出口高端装备50%至60%的附加值,助力服务贸易占贸易总量的比重加速趋向全球30%的水平,从而形成新质生产力重要的增长点。
在金融服务领域,央行将加大跨境支付系统建设及拓展力度,进一步完善全球金融基础设施。有关机构预测,到2027年中国跨境支付行业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92万亿元,年均增速将保持在8.15%。在医疗方面,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加持之下,我国创新药和中高端医药制造业出海将迎来收获期,医疗设备、生物仿制药和疫苗等细分领域处于上升期。有机构认为,出海后主要医疗器械赛道的可及市场将扩大3至9倍。在知识产权贸易方面,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将保持较高创新热度,信息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基础通信程序等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将快速提升。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到2025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达到13%,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将达到3500亿元。
(五)跨境电商激活外贸蓬勃动能
在传统贸易承压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将显示出更加强大的市场活力和增长韧性。一是跨境电商规模将持续壮大。根据《“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46万亿元,全国网上零售额将达17万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将达2.5万亿元。亚马逊数据显示,2027年全球零售电商增速将是全球零售增速的2倍。二是跨境电商平台将持续升级。一批新锐跨境电商平台风靡海外,全托管、AI+跨境电商、产业带+跨境电商、B2B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将持续迅猛发展,并带动更多产业升级,有效推进我国外贸提质扩容。三是海外仓布局将持续优化。伴随国家和地方层面持续加大对海外仓的部署,海外仓网络布局将持续优化并不断扩容。
(六)数字基础设施将成海外布局优先选项
以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光通信网络、海缆设备等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将成海外布局优先选项,并已进行了前瞻性、战略性的考虑和部署。
在通信基站海外布局方面,有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将部署650万个5G基站,全球5G移动用户将超30亿,我国或保持全球最大5G基站供应国地位,并有望在3GPP的5G和6G全球技术标准竞争中保持优势。在数据中心设备方面,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到2025年,全球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将达到5193.4亿美元,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将增至890个。在光通信网络设备方面,全球光纤光缆行业迈入第三轮增长周期,预计2025年全球光纤光缆需求量将超6亿芯公里。我国依托从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网络产品完整的产业链,将承接来自海外市场的巨大增量需求。在海缆设备方面,全球海缆市场将保持高速发展,我国海缆企业海外布局迎来市场机遇。据光大证券测算,2025年国产海缆出海亚洲和欧洲的市场空间有望达56亿元,2022年至2025年的复合增长率约145%。
(七)全球性数商生态激活数字贸易新活力
伴随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跨境数据流动规模持续攀升,对数据安全、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资产审计与评估等专业数据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将加速形成一批全球性数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根据《“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外贸服务将成为数据要素应用的优先领域。综合型、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等不同类别的数商企业,将成为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先行市场主体,以更高标准、更新规则释放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潜在价值,带动国内数商生态和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形成数字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精准施策拓展数字贸易,激发数字化转型新动能
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仍面临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新兴业态发展潜力有待释放、制度型开放成果有待扩大、国际话语权有待提升等问题,必须系统部署精准施策,瞄准制约数字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真正把数字贸易培育成为带动支撑数字化转型、引领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有力引擎。
(一)强化数字贸易顶层设计,完善数字贸易制度供给
一是强化数字贸易制度供给和政策保障。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出台市场准入、市场主体监管、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产品和服务市场开放、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与治理等核心议题的发展规划与合规指引;及时出台符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特点的政策法规,加强与相关贸易政策对接,探索适应数字化时代新特征的海关智慧监管新模式。
二是完善数字贸易开放和改革试点。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探索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有序扩大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逐步取消相关业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破除负面清单之外隐性准入壁垒,探索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的常态化机制。
三是优化数字贸易企业发展环境。直面我国数字贸易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壁垒和障碍,搭建数字服务贸易领域交流合作平台,为数字企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增强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国际竞争力,引导服务企业在数字贸易领域布局全球产业生态体系,加快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
(二)扩大跨境电商新业态,培育数字贸易新动能
一是推进贸易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数字化。支持外贸企业在贸易开发、贸易撮合、贸易执行、贸易服务和经营管理等全链条全环节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服务外包数字化高端化,全面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促进数字技术与旅游、建筑、运输等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推进数字贸易与优质消费品、高端工业品、高附加值农产品和绿色低碳产品等货物贸易融合发展,探索发展多元化业态模式,培育形式多样的数字贸易发展示范平台。
二是积极培育具有数字化特征的贸易业态。建立健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数字贸易示范区等示范引领机制;优化5G基站、数据中心、海缆设备等数字基础设施全球布局,在安全前提下支持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稳步推进数字技术贸易,积极支持数字产品贸易,扩大软件信息、数字文化、数字金融、数字通信、数字技术等出口;加快发展数据储存加工、研发设计等服务外包,培育高素质全球性数商企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三是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创新发展。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完善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全球基础设施布局;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全球化布局,进一步扩大“丝路电商”合作范围,加快电商技术、平台、供应链及配套服务的国际合作步伐,推进多双边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数字领域机制建设;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方面特色鲜明的代表性海外仓,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三)深化自贸试验区试点,扩大制度型开放成果
一是持续优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探索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数字贸易政策制度集成式创新,提升数字贸易相关领域开放水平,重点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对外开放;分步骤推动互联网有序开放,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离岸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加快吸引全球数字贸易资源要素向自贸试验区集聚,进而形成对全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是率先开展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试点。以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水平自贸协定为契机,支持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标,在促进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数字贸易市场准入、国际规制对接、个人隐私保护、网络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监管等方面率先进行压力测试;支持自贸试验区根据区位优势及产业定位,率先探索与发达经济体数字市场相融、规则对接和标准互认。
三是建设数字贸易跨越式发展新高地。支持各自贸试验区根据产业优势,提前布局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技术和产业,积极发挥自贸试验区差异化优势,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
(四)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贸易话语权
一是强化数字贸易规则国际合作。在国际多边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中,充分纳入数字贸易相关内容,加速CPTPP、DEPA等贸易协定谈判进程,推动形成以货物贸易数字化为核心、以服务贸易数字化为延伸、以数字基础设施互通和安全为保障的国际规则体系。
二是推进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衔接。积极对标高标准的数字贸易规则,把握好安全与发展、主权与开放之间的关系,围绕数据本地化、隐私保护和跨境执法协调等关键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慎评估,构建与数字化时代特征、新一轮全球化进程、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际国内一体化贸易规则体系。
三是提升数字贸易标准化水平。加大数字贸易标准化前沿议题研究与标准研制工作,探索我国数据确权、交易、传输、安全保护等方面标准规范,联合相关国家共同制定数字贸易标准,以标准化工作促进数字贸易企业合法合规。
执笔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徐策